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42

42.要知道,灵人根

42.要知道,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或来自它的任何光。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水星在后面,靠右一点;金星在左边,靠后一点;火星在左前方;木星也在左前方,只是距离更远;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但在它之外显现。然而,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他们时而在前面,时而在左边,时而靠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

属天的奥秘 #5377

5377.前一章末尾

5377.前一章末尾论述的主题是人体的一些内脏与大人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肝、胰、胃等内脏与大人的对应关系。现在继续论述腹膜、肾脏、输尿管、膀胱,以及肠与大人的对应关系。凡在人里面的东西,无论是在外在人里面的,还是在内在人里面的,都与大人拥有一种对应关系。没有与大人,即天堂,或也可说灵界的这种对应关系,就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存在并持续存在,因为它与先于它自己之物没有联系,因而与那首先的,即主没有联系。凡缺乏这种联系,因而独立之物片刻不能存在。因为凡持续存在的,完全凭它与使它存在之物的联系,以及对使它存在之物的依赖而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
  由此可知,不仅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对应于大人,而且宇宙中的每一个事物也对应于大人。太阳本身有一种对应关系,月亮也是;因为在天堂,主既是太阳,也是月亮。太阳的火与热,以及光,都有一种对应关系,因为它的热与火就对应于主对全人类的爱,它的光则对应于祂的神性真理。星星也有一种对应关系,它们对应于天堂的社群及其居民。倒不是说天上的社群住在星星里,而是说它们按照星星排列的次序而被排列。凡在太阳底下的,都有一种对应关系,如太阳底下动物界中的每一个事物,以及太阳底下植物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除非灵界流入它们全部,以及每一个,否则它们立刻分崩离析。
  我已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因为我曾被指示,动物界的许多事物,以及植物界的更多事物对应于灵界的哪种事物;还被指示这一事实:若没有灵界的流注,它们根本无法持续存在。因为一旦在先之物被拿走,在后之物必灭亡;一旦在先之物与在后之物分离,情况也一样。由于对应关系主要是人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主的对应关系,所以在来世,每个人的对应关系的性质决定了他在天堂之光中所显现的模样。这解释了为何天使拥有难以形容的光明和美丽的外表,而地狱里的人则有难以言表的黢黑和丑陋的外表。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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